城管处罚违章停车不宜操之过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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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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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4 14:27: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住建部于起草了《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了城管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涉及六个方面,其中包括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 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823日《新京报》)  

  简而言之,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既是现实所需,更具有深远意义。

  但目前不宜本着“城管是个筐,什么都能装”的思想盲目地要求其包揽一切,行使违法停车的处罚权。可以在部分地区先行试点后总结优缺点并加以论证,或者以立法形式明确城管执法主体地位,授予城管对违法停车的先行处置权即拖离现场,排除妨害。这样才能让城管更像城管,以执法的专业性、权威性来维护公共场所的井然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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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沙发
发表于 2016-8-31 17:32:41 | 只看该作者
  就现在的状况,说不急也不现实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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