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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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16-3-25 12:35 编辑
“旧法”废止,另一个颇受我市出租车车主、司机关注的新闻点是“份子钱”的取消。
“份子钱”指的是关于“城市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可以实行有偿出让和转让”,即出租车运营牌照的使用费和转让费。但一直以来,我市出租车主管部门并未向出租车车主收取牌照费,即所谓“份子钱”。
目前,梅州城区出租车司机每月向出租车经营企业缴纳3580元的费用,“这不是所谓的‘份子钱’。”市道路运输管理总站工作人员向记者解答,这部分费用是出租车司机与公司之间约定的车辆承包或使用费用,主管部门并未从中收取抽成。
类似国内很多城市存在的出租车管理“份子钱”,在我市并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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