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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检察机关今天(1月14日)公开发布消息称: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1月11日,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以涉嫌受贿罪对梅州市供电局原局长郑海坤(正处级)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郑海坤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郑海坤。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郑海坤利用其担任梅州市供电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前的2015年9月22日,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郑海坤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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