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府〔2015〕8号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改建公路
梅畲快速干线规划用地控制的通告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为规范新改建公路国道G206线梅城至畲江段(简称“梅畲快速干线”)范围内的土地和城乡规划管理,加快推进工程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对新改建公路梅畲快速干线用地范围实施规划控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梅畲快速干线的规划用地控制范围:
梅江区三角镇,梅县区程江镇、梅南镇、水车镇、畲江镇线路走向用地,具体规划用地控制范围详见《国道G206线梅城至畲江段(梅畲快速干线)公路新改建工程路线方案图》。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在控制范围内从事以下活动:
(一)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擅自处理土地、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对有关的土地权益或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转让、转租、抵押等行为。
(四)以增加补偿金或提高安置标准为目的,进行的装修(建)房屋或附属设施、种植或养殖活动。
三、在规划建设范围内的水利、通信、电力、广播、供水、排水、管道燃气等市政配套设施的选线、定点、迁移等事宜,与有关单位联系。
四、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或者散布谣言、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图:国道G206线梅城至畲江段(梅畲快速干线)公路新改建工程路线方案图.jpg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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