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获取不义之财,梅州市五华县的廖某明知他人开设赌场还为其提供电源。记者今天从梅州市五华县法院了解到,廖某明被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据了解,2013年5月23日晚上,同村村民阿平特地来到廖某家中,提出将在廖某屋侧搭建竹棚开设赌场,希望廖某能够提供电源给赌场使用,每天可以获利200元。
廖某心想,不就是提供下电源嘛,就可以获得那么高的好处费,他于是毫无犹豫地就答应了。
赌场以扑克“九点半”形式聚众赌博,每天有四五十人参与其中,期间廖某共从中非法牟利3200元。
来源:羊城晚报-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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