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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省级文明单位的公示
根据省文明委、省人社厅《关于评选表彰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2163号)精神,各地各部门按照评选的条件和标准,采取自下而上、民主评议的方式进行逐级申请筛选推荐,市文明办进行了资格审查,经报请市文明委同意,确定了省级文明单位推荐考评对象。为进一步增强推荐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开性,现将拟推荐的省级文明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市文明委将根据公示情况和综合考评情况,研究确定上报省级文明单位推荐名单。
公示时间为7天,从2015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
公示期间,欢迎来电、来函对在其班子建设、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环保、纠风、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753)2251154,13823863616;邮箱:mzswmb@126.com;来函请寄梅州市文明办,联系人:张伟辉,邮编:504022。来函时间应在公示期内(以邮戳为准)。 举报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线索明晰。举报人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和通讯地址,以便调查核实。匿名信不予受理。
梅州市文明办 2015年10月23日
附: 梅州市拟推荐省级文明先进单位名单
一、广东省文明单位推荐单位(2个)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蕉岭县教育局
二、广东省文明村镇推荐单位(2个)
丰顺县砂田镇黄花村
大埔县百侯镇侯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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