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家旅行社获近40万元补助:
为鼓励旅行社主动作为、繁荣我市旅游市场,去年1月,市旅游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给予一定额度的补助。《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旅行社一年内组织外地过夜游客来梅达到5000人次以上,便可获得每人次至少2元的补贴;旅行社组织旅游包机、通过梅州航班组织团队游客或组织旅游专列来梅,过夜游客达一定数量的均可获得补贴。每个旅行社最高一年可获20万元的综合补贴。
经过审核,去年假日旅行社、梅县中旅、浙商旅行和金海旅行社四家旅行社分别获得每名过夜游客5元、2元、4元、5元的补助。此外,假日旅行社还组织一趟旅游专列来梅,获得2万元补助;金海旅行社、客乡情旅行社和梅县中旅组织航班组团游客来梅,均按照每名游客100元的标准获得补助。据统计,5家旅行社共获得引客入梅补助37.82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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