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的一件事

[复制链接] 0
收藏
12
回复
4256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75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5-5-18 10:09: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心情比较好,吃完晚饭后和家里的去剑英公园散步,看到剑英公园里老老少少男男女女很多人各自在悠闲地做着自己喜欢的运动,摩天轮亮着彩灯在旋转,一幅和谐的景象。突然,闻到一股刺鼻的烟草味,原来有人手里夹着一支点着的香烟在悠然地边走边吸,全然不顾后面有很多散步的人。粗略统计一下,高峰的时候,环湖路散步的人每10米约15人,按抽完一支香烟4分钟计算,散步的平均速度约为70米/分钟,抽完一支香烟的线路约280米,约有420人享受免费吸食香烟,大哥,这样的香烟味道实在不赞,大哥你散步的时候可以不吸吗?谢谢!

签到天数: 2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沙发
发表于 2015-5-18 11:57:16 | 只看该作者
可以 不用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7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板凳
发表于 2015-5-18 12:04:00 | 只看该作者
公共场所最好设吸烟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地板
发表于 2015-5-18 12:46:31 | 只看该作者
2015年6月1日起,北京市公共场所室内全面禁烟。禁烟条例规定: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而且过去曾为机场、宾馆设立室内吸烟区“网开一面”的相关条款最终被删除。北京卫生、工商等多部门将联动加强执法力度,每个月将确定1周为集中行政处罚周。


那梅州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5#
发表于 2015-5-18 15:40:19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54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6#
发表于 2015-5-19 00:25:37 | 只看该作者
没办法的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4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7#
发表于 2015-5-19 09:25:08 | 只看该作者
靠自觉了。另一个是有相关惩罚措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75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8#
 楼主| 发表于 2015-5-20 09:50:03 | 只看该作者

人权、自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75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9#
 楼主| 发表于 2015-5-20 09:50:45 | 只看该作者
虾仁 发表于 2015-5-18 12:04
公共场所最好设吸烟区

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75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10#
 楼主| 发表于 2015-5-20 09:51:47 | 只看该作者
涛涛 发表于 2015-5-19 09:25
靠自觉了。另一个是有相关惩罚措施。

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广播台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