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2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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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崖滴梅州事 于 2015-5-19 10:04 编辑
昨日召开的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我市将于今年底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其中市、县(市、区)9月底前完成,乡镇12月底前完成。
会议要求,省市县镇各级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公车改革,同时明确“六个不得”纪律: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违反相关规定将依法依纪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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