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找鸭被狗咬伤 饲养人被判负全部责任:
梅江区一名老人为了找鸭子擅闯他人院落被狗咬伤,为此花医疗费约1000元,这责任应由谁承担?日前,梅江区法院对这起动物致人损伤案件作出判决,动物饲养人负全部责任。
上门找鸭被狗咬伤 今年1月9日,丘奶奶家中一些鸭子走失,她便手持木棍寻找,在追赶鸭子返回的过程中,有几只鸭子跑进梁叔家的庭院里。当日,梁叔外出不在家,其家人又在午休。丘奶奶便进入梁叔家院中,想将那几只鸭子赶出来。梁叔家拴在门前路边树上的看护犬见她进门,便冲她狂吠不止。丘奶奶不作理会,而梁叔的儿子被屋外动静吵醒,便走到院中问丘奶奶发生了什么、在做什么,丘奶奶仍然没有理会,继续赶着鸭子出门,路过看家犬旁边时,这只狗突然咬住丘奶奶左下肢,致其受伤。丘奶奶为此花去医疗费约1000元。 事故损害谁担责 事后,丘奶奶认为梁叔应当就看家犬对自己的损害予以赔偿,而梁叔认为自己所在村并非禁养区,自家狗也是拴在树上,到不了路面,如果不是丘奶奶擅自跑到自家院中,且有打狗行为,也不会被狗咬伤。为此梁叔认为自己不应该负全责。双方争执不清,最终闹上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对丘奶奶追赶鸭子过程中被梁叔家的看护犬咬伤左下肢一事均无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丘奶奶被梁叔饲养的狗咬伤,梁叔应承担侵权责任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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