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微信朋友圈营销易“宰熟”微信网购保留证据

[复制链接] 0
收藏
2
回复
1081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1]初来乍到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5-3-17 15:56: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代购化妆品、护肤品、减肥药、奶粉、奢侈品 ……如今,微信朋友圈的“熟人营销”现象越来越多,成了新兴营销模式。当“好友”成了“生意人”,如何在保全朋友情谊的前提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市消委会。
  ●本报记者 李玉娇
  遭遇“宰熟”:甘吃哑巴亏
  市民曾女士的微信朋友圈里做类似“代购”、“海淘”的朋友不少,“去年底,我向一代购国际品牌护肤品的朋友买了一款产品,价格比实体店便宜,但使用后发现没有自己在实体店买的质量好。”曾女士表示,为了朋友情谊,她一直没有吭声,“质量不好,最多以后不买,不想因此伤害朋友感情。”记者了解到,像曾女士一样遭遇微信朋友圈“宰熟”的消费者并不少。有的会与曾女士一样为了朋友情谊不当一回事;也有的在被骗后不再相信“熟人营销”。“对于经常发布商品信息污染我的朋友圈的,关系好就屏蔽他的朋友圈动态,关系不好就直接拉黑。”市民郑先生说。
  记者了解到,相对于在一些大型网上商城花大价钱打广告买排名,在微信朋友圈注册账号开微店,经营成本小得多。记者在微信上搜索公众号,输入“代购”两字,很快就出现“韩国代购”、“奢侈品代购”、“香港代购”等营销账号。
  微信网购:要注意保留维权证据
  一名曾遭遇朋友圈“宰熟”的消费者宋女士坦言,相比网购,如果不是很熟的同学或朋友,她是不会参与微信购买商品的。“因为从微信购买,没有类似支付宝这样的第三方保护,直接打钱给卖家,感觉没有保障。另外,如果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等,解决起来不容易。而且微信朋友圈的大多数代购人员都没有实体店,很多都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要真遇到消费纠纷风险不小。”宋女士说。
  “微信的普及使‘全民皆商’成为可能,也为消费者购物提供了便利。但微信购物有风险。”市消委会工作人员提醒,一是微信朋友圈并非正规的购物平台,特别是通过私人微信账号进行交易,一旦出现纠纷,卖家可以通过屏蔽功能“失联”,由于难以查到卖家的真实信息,会给维权带来难度。二是微信卖家为了规避责任,往往在交易中要求消费者隐去一些关键字眼,如价格用“米”代替,支付宝账号要求消费者用符号分隔等。三是由于手机功能的局限性,提供的商品图片等信息往往与实物有较大的差异,使消费者难以辨别。另外,新《消法》第44条对网络交易平台的未尽责任承担作出了明确规定。如果消费者在微信平台上消费权益受到了侵害,销售者应承担法律责任。如果销售者“失联”,消费者可以向微信平台要求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是通过私人微信账号进行的交易,消费者权益往往难以得到保障。
  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如要通过微信网购,一是尽量避免与仅有私人微信账号或陌生账号进行交易,最好选择有实体店或在正规交易平台开设网店的微信卖家选购商品;二是对贵重商品和会危及人身安全的商品要谨慎购买;三是要保留维权证据。交易中用规范的语言进行交流,约定明确的退换货责任,并保存聊天记录;要尽量索要购物发票作为购物凭证,并选择第三方支付或者货到当场验货付款的方式付费。


签到天数: 1885 天

连续签到: 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沙发
发表于 2015-3-17 16:52:22 | 只看该作者
记住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70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板凳
发表于 2015-3-18 08:58:27 | 只看该作者
我是不会去购买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广播台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