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5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由原来的每月1010元(5.80元/小时)调整为每月1210元(6.95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10元调整为12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1210元,占我市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四成左右。 最低工资标准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和工资性津贴、补贴,但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工作条件下的津贴、补贴,也不包含国家法律法规有关工资构成以外的住房补贴、生活补贴、高温天气津贴和社保单位缴费部分等各种福利待遇。近几年来,我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已包含了社保职工个人缴费部分这方面的内容。 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我市境内的所有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适用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与基金会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遵照执行。
那么问题来了,
1、老板会乖乖听话吗?不涨工资会受什么惩罚呢? 2、最低工资标准比原来增加了200元,如果涨了,会不会在其他方面扣工资呢?
总而言之,我还是很期待的。虽然最低工资涨的不多,可是也是一笔收入啊。梅城的消费水平真的很高,慢生活就是对生活没了追求在堕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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