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关于扩大梅州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区域听证会在市公安局举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单位人员、市民代表等20人对听证会内容进行了讨论并发表各自意见和建议。会上,代表们普遍赞成扩大禁放烟花爆竹区域,认为应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控制烟花爆竹的燃放。 据了解,为减少梅州城区环境污染,倡导文明风尚,确保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梅州“世界客都”和“全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城市文明形象,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公安局起草了《扩大梅州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区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按照方案设定,禁放范围在1996年划定禁放区域的基础上,根据梅州城区的扩容发展重新划定禁放区域如下:(一)东起饶公桥经周溪河→老铁路桥(周溪村入口)→周溪村道→富乐花园→新规划大道(入千佛塔老路口)→接学子大道→S223线→芹洋半岛沿梅江河岸→广州大桥;(二)南起广州大桥→世界客都大道→新规划客都大桥;(三)西起客都大桥→梅县区剑英大道→205国道广梅南路→乌仙村道→程江河堤交界处→沿程江河→锭子桥→环市西路→环市北路;(四)北起环市北路→月梅205国道→嘉应学院北围墙→饶公桥。 禁放时间从2015年1月1日起,严禁在新划定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通过前期的问卷调查情况显示,1120份有效问卷中,1021份问卷赞同扩大梅州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区域,1020份问卷认为禁放范围合理。 会上, 与会听证代表普遍赞成扩大梅州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区域,并积极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代表廖洪成表示,随着城区规模发展,扩大禁放烟花爆竹区域是趋势,对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城市空气、噪声污染有良好作用,但他也认为是否可考虑在禁放区内划分集中可燃放区,春节等特殊时刻可在该区域控制燃放。代表李波认为,除扩大禁放烟花爆竹区域外,还要加强对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相关部门要严格执法,严控禁放区内的违规燃放。代表蔡国炼则表示,拟扩大区域大多处于城市规划建设阶段,新增禁燃效果不明显,可暂缓扩大时间;同时可能给需要燃放烟花爆竹的城区市民带来不便,要到较远处购买。也有代表认为,合法合规格的烟花爆竹不是造成一些意外事故的主因,只要安全燃放就可避免危险。家长和教育部门还要特别加强对小孩的宣传教育,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市公安局相关人员表示,该局将认真听取听证代表的意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科学、合理地完善扩大梅州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区域工作方案,并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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