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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州法院首发食品“禁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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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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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3 09:30: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梅州法院首发食品“禁止令”:
  梅州市丰顺县一男子徐某焕为了让自家生产的腐竹有更好的销路,在生产过程中添加甲醛次硫酸氢钠(俗称“吊白块”),并予以销售。近日,丰顺县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徐某焕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28000元,同时首次发出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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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沙发
发表于 2014-9-3 10:08:13 | 只看该作者
无商不奸,
换无星大师做生意应该也是如此,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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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板凳
发表于 2014-9-3 12:56:30 | 只看该作者
  看了本地电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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