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各种降温和保暖方法以及对城市和人们健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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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1 14:43: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A浅谈各种降温和保暖方法以及对城市和人们健康的影响!


1.路树  --  能给公共道路降温遮荫,但每年都会给大风吹倒几十至几百棵,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2.分体空调 -- 降温效果好,但会产生二氧化碳,且全国和全世界的大多数都挂在楼宇外墙,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3.暖气和炕床 -- 保暖效果好,但在供暖和热炕过程当中,会产生较多雾霾,不仅损害北方城市居民的身体健康,飘到其他城市,还会损害南方城市居民的身体健康,且会降低能见度,严重影响当地的市容;

4.楼顶防晒铁皮瓦(半米高) -- 顶楼一个120平米的三居室,若无防晒铁皮瓦,在夏天烈日下,从早上10点到深夜3点,都必须开三台空调,也就是说,一个顶楼套房的三台空调要比其他楼层多开10个小时以上。假设市区内有1万个顶楼住户,若无防晒铁皮瓦,每天就有三万台空调要多开10小时,也就是每天要多开30万小时的空调;全市范围若有10万个顶楼住户,则每天就要多开300万小时的空调。会产生多少的二氧化碳?会给顶楼住户增加多少电费?会给全市的空气质量和身体健康带来多大的损害?

而且,在过去二、三十年年当中,基本上从未或极少发生被风吹落的情况,安全性能极高。

从环保和健康的角度来讲,我们要全力支持和衷心感谢顶楼住户使用防晒铁皮瓦,这种天才般的创举为我们提供了更多的新鲜空气,他们才是低碳城市和环保城市的真正实践者!那些自私自利和拼命使用空调和暖气的城市,则与此背道而驰和南辕北辙!


B.举报广东某市政府的三项违法违规行为!


5月份该市出台(或实施)的三项违法违规政策是:


1. 今年将在市区和兴宁(县级市)县城全面禁行人力脚踏三轮车


这项政策的违法之处在于  --  剥夺了部分残疾人、老年人和重病人只能  乘坐三轮车 才能出行的权利,违反并侵犯了宪法赋予上述人群的基本人权。


a. 市区道路由全体市民的税收所建,属于全体市民共有。每个公民都依法享有出行权和公平均等的道路使用权。

b. 有些老人坐不惯坐的士,一坐的士就会晕车呕吐;市区内众多的横街小巷和城中村道路只能通行三轮车而无法通行的士。禁行三轮车等于非法剥夺了行走不便的残疾人和老年人依法享有的出行权和道路使用权;

c. 很多城市,为了方便残疾人出行,不惜耗费巨资兴建使用率极低的无障碍通道,充分体现了对弱势人群浓浓的人道关怀,但该市却反其道而行之;

e.太贵。三轮车3元可坐0.8-1.2公里,5元可坐1.5-2公里,的士则是:起步价5元+2元附加费=7元;广东人均GDP长期倒数第一的该市居民无法承受高昂的车费;

f. 该市92%以上的主干道和商业街都配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 , 汽车、三轮车和行人完全可以并行不悖和互不干扰。高峰时段,仅在梅江桥、剑英桥、江北老街的泰康路、仲元路和中山路等稍有轻堵,但可以通过分时分类限行的办法轻易解决。

e. 禁行三轮车,还将打烂几千名三轮车司机的饭碗,非法剥夺他们依法享有的道路使用权,加上他们供养的家人,严重受影响的人数超过5000人以上;

g.大约有几百名没空接小孩的家长,每月花几百元钱请三轮车司机到小学或幼儿园接送小孩上下学;如果禁行三轮车,这些小孩的上下学怎么办(他们家附近没有公交车或离站台很远)?

h.每天乘坐三轮车的人数估计超过一万人次,有效减少了汽车尾气排放,改善了空气质量,保障了市民的健康。

i.很多省市投入巨资兴建绿道,提倡绿色出行,打造低碳环保城市,人力脚踏三轮车无疑是最符合这个目标和条件的交通工具。


每个公仆的工资均来自全体市民的税收,每个公仆的职位和权力均来自全体市民的委聘和授予。当一个公仆的决策偏向于某个企业,并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时,全体市民不仅应立即开除这个公仆,还应依据“宪法、人权法和物权法”,以“渎职罪、侵犯公民人权罪和侵犯公民物权罪”将这个公仆判刑坐监。

当地群众 都 众口一词地指出,推行这项政策的公仆明显在偏帮的士行业,涉嫌利益输送,违反宪法和人权法,侵犯公民的出行权和道路使用权。已将相关情况向中纪委、省高法、省高检、省信访办、中国残联和省残联举报和起诉。当地群众一定会坚决和广泛地团结起来,坚决捍卫和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坚决挫败违法侵犯公民权益的错误行为。


2. 在人群密集的“东门塘市场”上的私人楼房进行大型围蔽施工,搞华而不实和毫无用处的形象工程 -- 严重违反下列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a.出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b.大型围蔽施工现场,禁止住人,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和堆放棉被、煤气等易燃易爆物品。

因为一旦上面掉下一根钢管、一个扳手或一块砖头,路人、住户和家中的老人小孩就会头破血流,甚至当场毙命。一旦发生火灾,容易火烧连营,造成全家葬身火海,甚至几十、几百人群死群伤的特大安全事故。

6月2日,江门蓬江市场的大火令人触目惊心;去年广州建业大厦的火灾责任才刚刚处理完毕;去年深圳光明农批市场大火导致16人丧生;2010年,上海市静安区的教师公寓进行建筑节能工程改造,发生火灾,酿成五十多人死亡的特大悲剧。

已将上述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做法,向全国安监、省安监、省高检、省高法和各大媒体举报,将来若发生重大伤亡的安全责任事故,必须以故意使用危险方法谋害公民生命的罪名,将所有责任人全部枪毙!

谁的生命不宝贵?某些地方的禽兽公仆长期草菅人命,视公民的生命和房屋如粪土草芥,视形象工程如自己的亲爹,如果引发重大伤亡的安全事故,一定要将他们全部枪毙,这样才能杀一儆百!同时,还必须严肃追究那些监管不力的上级主管部门的刑事责任。


3.从去年6月至一直现在,未经每户居民的书面同意,违法强行拆除、毁坏和改变一江两岸一千多户私人楼房的外观、防盗网和防晒铁皮瓦等设施。而该市的市委、区政府、县属、公、检、法等部门的宿舍,从过去二、三十年一直到现在,几乎全部都有凸出的防盗网和防晒铁皮瓦。该市区政府还在2月11日当地报纸的第三版,公然白纸黑字地造谣说上述设施是违建。倘若如此,该市的所有的公职人员和执法人员就是知法犯法,执法违法,罪加一等,必须全部判刑坐监和开除公职。


再说,南宁、贵阳、深圳、惠州、北京的郊区县、广州、南昌、揭阳、茂名、长沙和湛江等地的众多民居也装了大量(凸出的)防盗网,为何当地的公仆和法律上都没说这是违建,这个广东人均GDP倒数第一的地级市却造谣是违建?

道理很简单 -- 某些地方的禽兽公仆为了达到强行在私人楼房发包形象工程,又能提高造价,多捞好处的目的,不惜信口开河,造谣污蔑,结果自毁形象,最终一定会搬起石头砸烂自己的脚!


C. 从制度和法律上  禁止和严惩  违法强行在私人楼房搞形象工程的行为:


1.校长能否强行对平胸长痘的女生进行隆胸祛痘?  绝对不能!  因为这触犯了:侵犯人权罪和强制猥亵罪。

2.市长能否强行对墙旧窗丑的私人楼房或商铺进行改造或美化?  绝对不能!  因为这触犯了:侵犯公民物权罪、强闯民宅罪、刑事毁坏罪、故意损坏公民财产罪。

必须将上述违反宪法、人权法和物权法的相关公仆全部判刑坐监和立即开除公职。


3.中国的宪法和物权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受到法律的保护。        西方国家保护公民物权的传统理念--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能进。

每个人的胖瘦美丑,只有 本人 才拥有变更决定权;

每个房屋内外的新旧美丑,只有 物权人(或他的书面同意) 才拥有变更决定权。


D.不怕公仆无作为,最怕公仆乱作为  !!!

无作为--少办事,少花钱,对群众的影响属于中性;

乱作为--1.是糟蹋群众的血汗钱大搞华而不实和毫无用处的形象工程,欠下一大狗屁股的巨额财赤和巨额债务;2.是践踏法律,杜撰伪冒民意,肆意侵犯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激化纳税人和公职人员的矛盾,丑化政府形象,制造社会动荡,危及国家的长治久安。

因此,对那些刚上任就乱喊口号,横挑鼻子竖挑眼,说这个不好,那个不行,这个违建,那个影响市容,这个必须拆,那个必须禁(很多借口,都是为了达到 “发包工程,利益输送,提高造价和多拿回扣” 的目的),或者乱提宏图大计,乱画空中楼阁,乱花民膏,滥办奢华文体活动,滥搞违法侵权的的形象工程。对这种疯狂公仆,应及早依法依规开除公职和判刑坐监。否则,去到哪个城市都会成为新的祸害。


E.违法强行在私人楼房搞行形象工程发生事故后的惩罚措施和赔偿办法!


若未经每户居民书面同意,违法强行在私人楼房进行形象工程,发生重大事故后的惩罚措施和赔偿办法:


1发生钢管、砖头或扳手等砸死人,火灾烧死人的情况,每死一名居民,就枪毙一名责任人,死十人,就枪毙十名责任人,以此类推。并由相关责任方赔偿每名死者人民币300万元。施工期间,发生房屋垮塌,或烧毁房屋,按照当时市场中间价的2.5倍赔给受损房屋主人。


2.施工前,排在第一至第十位的政府部门的责任人必须在视频前签订责任书,并放在当地网站和电视台留作档案;


每个公民的房屋,是为了给全家提供一个安全、快乐和舒适的生活环境,并非用来给路人或游客当作成观赏的道具,也不是给某些腐败分子用来发包形象工程收受贿赂的洗钱工具,更不是任由某些禽兽用来草菅人命,谋害公民全家性命的杀人武器。


2010年上海静安区教师公寓进行建筑节能工程改造时,发生火灾造成五十多人死亡的重大悲剧。由此可见,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在人群密集的的住宅楼进行大型围蔽施工,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特大火灾,导致全家葬身火海、甚至几十、几百人群死群伤的特大安全责任事故。


每个公民住在自己的房屋里面,都享有房屋免遭肆意毁坏,家人免遭高空坠物砸死和全家免遭葬身火海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


为了每个公民的生命安全和房屋安全,希望中央相关部门尽快下发相关禁令或管理条例,并在半年内,将上述内容制定成法律。只有从法律和制度上制定严厉的刚性惩罚措施,才能确保每个公民的生命和房屋安全。


F. 严格限制和立即清减国际友好城市的数量和经费!


据报,中国和波澜两国缔结友好城市的数量将达24对。有些城市热衷与很多外国城市结为友好城市,目的在于为某些公仆周游列国和花天酒地提供名正言顺的借口。


请各位热情的网友人人都积极将此文转发给中纪委、中组部、省高检、省高法、省安监、国务院、全国人大和政协等部门、各地和当地的各大网站、各地和当地的亲朋好友(祝福转发者 -- 大富大贵和百世好运!),使之早日成为法律,守护和保障每位公民的生命和房屋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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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沙发
发表于 2014-6-11 19:38:36 | 只看该作者
  看了也白看,好象么一点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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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板凳
发表于 2014-6-12 17:24:04 | 只看该作者
文章太长,只看到一点,空调,这天气住楼房不用空调怎么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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