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关于最近争论问题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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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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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7 15:32: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各位会员,大家好!最近《崖看梅州》版块因为网友讨论梅县与兴宁的问题,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声音。时空论坛是大家的,每个人都有发表言论的自由。但有些网友可能言语上有些过激,对部分网友造成了人身攻击。Amay在这里提醒大家:论坛可以言论自由,但请不要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以及地域攻击。维护好论坛的秩序要靠每一位时空会员!希望各位网友都可以理解!
    特别申明
凡提及“兴独”、“梅独”两词,将予以屏蔽,还请各位会员谅解。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梅州时空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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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沙发
发表于 2014-5-17 15:32:06 | 只看该作者
大家好,

在版规下,言论自由,原则上工作人员和版主不审核大家的发帖内容。为了大家讨论考虑,允许有不同意见,但不能人身攻击。
大家好,经过内部工作人员的讨论。认为时空amay于17日发布的公告中,特别申明部分过于严厉,不利于言论自由与讨论,特做修改。

关于“兴独”和“梅毒”字样,有两个考虑:1、从言论自由出发,时空不管理这些字眼。2、从版规“挑拨地域矛盾并引起公愤”,虽然大家指责的是部分人,但也有违规的嫌疑。
反复权衡,决定屏蔽“兴独”和“梅毒”字样。

也请大家尊重其他网友,讨论限于观点,而非人身。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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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板凳
发表于 2014-5-17 22:02:35 | 只看该作者
唉~讲来讲去都系“O胖屁”个..SK又吴系ZF网站喊鱼凳人来邓手想发展个办法.有本事去省城或中 央当官去..到时鱼话让耶办就让耶办..同系梅州人今架就莫吵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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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地板
发表于 2014-5-17 22:03:3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往事随风 于 2014-5-18 02:23 编辑

只想说一句,因为管理高层不接受我提的处理建议,所以我从此不会去管类似话题或相关人!也不参与(除非提及我)

不是因为不接受就不管,是我实在没时间和水平去管,里面高手如云,水深似海……有些人的话题和论据观点根深蒂固、反反复复、来来回回、缠缠绵绵、没完没了---总之远见远走,真的是无闹情绪的想法(自已先表达了,省得别人乱猜)找与我无关的借口倒是有

因一句公道话,(并非反对他所有说法)使我从头像到人品到立场,性格和所谓的职位一夜之间都有问题请某人放了我吧,后悔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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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5#
发表于 2014-5-17 22:23:29 | 只看该作者
梅叫化 发表于 2014-5-17 22:10
果然有来头

发表于 2014-5-16 21:37 |只看该作者


小心被封号。
相互攻击的双方,只有一方总是被封号,因此我估计不被封号的另一方,可能:
1.有背景,不敢封不能封。
2.版主故意不封,放出来恶心人。
根据风哥的回复,基本可以排除2,那要么是有时空工作人员作为背景,要么是相关部门的小官,时空不敢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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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6#
发表于 2014-5-17 22:36:02 | 只看该作者
拜基甲 发表于 2014-5-18 02:23
发表于 2014-5-16 21:37 |只看该作者

你们对比一下,梅江东去不开口辱骂人,(是据我所知,当然专用词除外)这是要肯定的,也是值得尊重的地方!也是他的号能留到现在的原因之一!

另说一点:

前些时候我私下有与他交流过其他问题,以为起码有些熟,所以我回他,X你头,是以为他承受得了这个调侃。事实证明我错了。是有些随意了,(但其他话语我认为是没错的,只不过他不认同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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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7#
发表于 2014-5-17 23:19:3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往事随风 的帖子

好吧,算我判断有误。要不,聊点别的,谈谈1米85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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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14-5-17 23:55:30 | 只看该作者
违反版规,部分屏蔽,兴宁人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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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9#
发表于 2014-5-18 00:04:1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往事随风 于 2014-5-18 04:04 编辑

其实对一些网络意见无法统一的讨论,除了不能吐粗言保留自己的声音外,还可以用绝招一一忽视!

人家说无非想跟别人交流,无论赞或贬都会越说越兴奋,如果大家都忍住不理他也就没人可对话了,然后对违规顶起或重复发布的言论向管理员举报就行了。

对骂只会连累自己所说被删重复对骂则号被封就不好了

总之观点不论有理无理得先不会无礼!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换位思考会想通很多事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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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10#
发表于 2014-5-18 00:14:05 | 只看该作者
山坑农民 发表于 2014-5-18 03:55
“往事随风”你怕什么?他算什么东西?兴宁人支持你!!

尊重一起讨论的对方是交流的基础,梅江东去的言论并非全无道理,其实我也支持公理,对某些人的偏激和偏见也是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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