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14-3-15 00:02 编辑
梅州城区一江两岸景观提升工程实施范围设计平面图
关于实施梅州城区一江两岸景观提升工程(二期)的通告 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彰显“历史文化名城”形象,根据《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实施梅州城区一江两岸景观提升工程(二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程范围:“梅江桥”至“剑英纪念大桥”之间的梅江北岸沿江及一定范围建筑物的屋面、外墙立面及相关配套景观,包括凌风东路沿江建筑物,剑泰路建筑物以及交通局宿舍、梅江区搬运公司宿舍、农业资料公司宿舍、东山市场、有色金属公司冶金宿舍、物资局办公楼等建筑物。 二、工程内容:对工程范围内建筑物立面、屋面进行修缮、整治,重点解决房屋陈旧破损、影响城市安全、乱搭乱建等突出问题,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一)对工程范围内建筑物进行保护性修缮; (二)拆除工程范围内建筑物外立面的防盗网、屋顶铁皮瓦等违章搭建物,并按规划设计方案规范设置建筑物外附属设施; (三)对工程范围内建筑物立面悬挂的各种管线、设备、广告牌和空调外架等设施进行规范敷设、安装。 三、工程实施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 四、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工程范围内建筑物产权所有人或使用人,应当停止对工程范围内的建筑物屋面、外墙实施各种违反规划和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修建、改建、扩建等建设行为。 五、产权所有人要服从城市规划和市容管理的要求,树立大局观念,为长远利益,以实际行动大力支持和配合市委市政府工作,共同实施一江两岸景观提升工程,齐心协力打造美丽梅州,推动富民强市。 六、对损害、破坏城市市容行为,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 梅州市城乡规划局 梅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4年2月11日
梅州修复整治民国老街 恢复古城风貌 中新网梅州3月14日电(唐林珍 罗娟娟廖晓)记者14日从广东梅州市有关部门获悉,梅州城区一江两岸景观提升二期工程正式启动,对梅江北岸民国老街凌风东路建筑物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修复和整治,恢复古城风貌。工程预计今年6月底完工。 凌风东路老街始建于上世纪30年代初,为梅州老城的商业贸易中心。凌风东路老街两边的建筑多为中西混合式的骑楼式商业建筑,80多年来,尽管历经多次维修改造,仍保持着“前门商店、后堂作坊、楼上寝室”的传统格局。 一直以来,凌风东路老街是梅州重点保护的历史文化街区和老城风貌区。在这条老街上,老字号店铺、风味小吃摊档、传统工艺门市星罗棋布,各式传统客家民居、古建筑和近代中西结合式建筑散见于街区小巷之中。 此外,梅州是中国著名侨乡,凌风路街区内众多的中西混合骑楼式客家民居,很多都是由华人华侨出资兴建。对于不少海外华侨华人来说,老街也是承载他们思乡记忆的地方。 “凌风东路一带的建筑物由于年代久远,加上疏于维护管理,目前外观破旧不堪,安全隐患多,卫生条件差。”梅州市住建部门相关负责人说,正在实施的梅州城区一江两岸景观提升二期工程,主要对凌风东路建筑物的立面、屋面进行修缮、整治,拆除屋面违章搭建物,对建筑物立面设施进行规范安装,“为确保对建筑物修旧如旧,我们在此次工程在外观设计、建筑材料选择和施工工艺处理上都作了慎重考虑,充分保持建筑群原貌。”
该负责人表示,修复整治完毕后,凌风东路将恢复民国建筑风貌,再现梅州老城昔日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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