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千万富豪的协议:一三五陪情人 二四六陪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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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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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0 15:11: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无法忍受如此“妻妾协议”,千万富豪妻子提出离婚
  昔日与糟糠之妻白手起家,如今千万身家偷养情人5年,更草拟一个让妻妾和谐共处的荒唐协议:一三五陪情人,二四六陪老婆,妻子终于忍无可忍提出离婚。近日,广东兴宁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并支持了妻子多分财产的请求。

  老牛吃“嫩草”生了娃
  据了解,阿英和丈夫石某祥在1989年结婚,当时生活非常贫困,两人在兴宁黄槐矿区搭个茅棚做小生意。阿英每日起早贪黑,磨豆腐、卖猪肉……日子颇为艰苦。2000年,有一定资金的两人在当地开了一家日用品批发店,因经营有方,年收入有100多万,夫妻俩也成了当地小有名气的千万富翁。
  2007年,18岁的小美来到了阿英的店里打工。没多久,细心的阿英察觉丈夫和小美经常眉来眼去,举止暧昧,但阿英认为丈夫平日里老实本分,且足足比小美大了24岁,不可能产生感情。但没想到,一次偶然机会,阿英发现了两人的肉麻短信。
  石某祥多次保证会与小美断绝关系,终于挽回了妻子。半年后,石某祥提出到惠州搞房地产赚钱,阿英答应了并给予了资金上的支持。但没想到,石某祥实际上是在惠州背着老婆与小美过着潇洒自在的生活,并生下了孩子。

  丑事败露想出“荒唐计”
  去年,阿英终于发现真相,随即提出离婚。未料此时石某祥却提出了自认为“两全其美”的妙计,“为了照顾好双方的生活,星期一、三、五在小美家过夜,星期二、四、六陪老婆,余下一天自由活动。”听到丈夫的“妙计”,阿英既愤怒又伤心,她随即向兴宁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索赔70万元。
  近日,法院一审判决两人离婚,但认为阿英索赔过高,可在夫妻财产分配时多分,另两人位于兴宁老家的一处房产归石某祥,惠州的一栋占地130平方米的七层楼房则判归阿英所有。
  记者了解到,如今阿英已将经营了十多年的批发店转给他人经营,她希望自己可以尽快摆脱婚姻失败的阴霾,过上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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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沙发
发表于 2012-3-30 15:23:39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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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板凳
发表于 2012-3-30 15:38:39 | 只看该作者
晕死······ 还一三五 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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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地板
发表于 2012-3-30 15:43:59 | 只看该作者
正常啦,有钱不玩拿来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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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5#
发表于 2012-3-30 15:56:16 | 只看该作者
星期天就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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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6#
发表于 2012-3-30 16:15:15 | 只看该作者
想的到美,男人有钱就变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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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7#
发表于 2012-3-30 16:36:56 | 只看该作者
前提是千万富翁,一般人是学不来的

如广云大哥说的般:除了生理能力具备,其他的都不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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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8#
发表于 2012-3-30 16:39:33 | 只看该作者
惠州的一栋占地130平方米的七层楼房则判归阿英所有


求阿英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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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9#
发表于 2012-3-30 16:40:37 | 只看该作者
往事随风 发表于 2012-3-30 16:36
前提是千万富翁,一般人是学不来的

如广云大哥说的般:除了生理能力具备,其他的都不具备 ...

应该说 这男人就不应该才两个 都千万富翁了,老婆离婚说拿70万  法院还不判  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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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10#
发表于 2012-3-30 16:48:13 | 只看该作者
往事随风 发表于 2012-3-30 16:39
惠州的一栋占地130平方米的七层楼房则判归阿英所有

哪是夫妻共同财产的  怎么不可以?他确实离婚后可以带动更多人致富,哪里可以一人独食啊?哈哈哈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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