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夫妻市场摆摊三年 卖病死猪肉丸5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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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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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 08:49: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宝安有一对夫妻,在从2009年至2012年三年间,他们在宝安农贸市场摆摊,但是卖的都是病死猪肉做成的肉丸肉饼。三年间,他们以日均100斤的销量,总共卖出54吨、价值108万元的有害肉丸肉饼。这些肉制品被他们售往宝安多家汤粉店、肉丸店。目前该对夫妇已被批捕并提起公诉。
7月4日,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黄某亮、谢某梅、张某任、黄某斌、谢某平、张某、张某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提起公诉。据检方称,黄某亮、谢某梅夫妻自2009年11月开始,在宝安区农贸市场东二区004号档位,销售自己生产的猪肉丸、猪肉饼,他们组织了黄某斌、谢某平、张某、黄某宇、陈某钦、黄某,在宝安臣田村东39号的加工厂低价购入病死猪肉,加工成猪肉丸、猪肉饼,以日均约100斤的产量,销售了价值人民币108万元的有毒、有害肉丸、肉饼供他人食用。
检方查明,这些肉丸、肉饼被送到银田工业区两家洪老七汤粉店、西乡街道榕树路25号的原味汤粉王、鹤洲村商住楼二栋的普宁明记原味汤粉王等餐饮单位以及位于西乡街道渔业旧村福中福市场内的伟记肉丸店。这些病死猪肉来自光明新区的一家地下屠宰点,去年10月已被警方端掉。
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建议宝安区人民法院对主犯被告人黄某亮、谢某梅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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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沙发
发表于 2013-8-1 09:41:58 | 只看该作者
好恶心!无良的商贩!严打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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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板凳
发表于 2013-8-1 09:45:29 | 只看该作者
十年太轻了,应该凌迟或打成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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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地板
发表于 2013-8-1 10:10:25 | 只看该作者
人渣  
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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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5#
 楼主| 发表于 2013-8-1 10:19:10 | 只看该作者
54吨害了多少人? 发现太迟了! 监管部门失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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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6#
发表于 2013-8-1 13:41:48 | 只看该作者
想想都可怕,现在有啥是安全可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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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7#
发表于 2013-8-1 14:42:17 | 只看该作者
我想 应该还有更多没被发现的吧,正规做生意总是赚不到钱的 是钱逼着人没良心吧 每个人的生活价值观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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