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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_︶ㄣ_ǐn 于 2013-8-3 16:32 编辑
《百花洲一条街算是毁了》
看完那帖子的诸多评论,估计回帖的没几个是有店铺的人,消费者居多。看到的是物价,是自己切身的利益,很难也不太可能在商言商。
首先,标题我就不太能理解,什么叫毁了?不卖便宜东西就毁了?毁了你们购物的选择之一吧,但是有眼看的,百花洲的人流量不比以前差。
其次,店租贵,这就看商家怎么想了,说店主会赚死啊,说自己到头来还是帮店主打工啊,说这些话的有几个是生意做大了的。只能说自己没眼光或经营不善,租店的时候难道有人逼你吗,那时候你不知道店租转让费是多少吗?承受不起风险,冒什么险?
然后,挺多人回复说坚决在网店购物,不让商家赚钱,不为转让费买单。好吧,那这些人能不能直接网上买,不要把实体店当免费试衣间。你的金钱是金钱。商家跟员工的时间金钱精力就不是钱。
开一间店,水电费,转让费,装修费,维修费,税收,等等等等,这些不用钱?这样叫暴利?难道要倒贴这些费用,物品按进货价卖,这样才做的长久?况且,再便宜的东西都有人嫌贵,个人消费能力不同,有钱的人始终的有钱,有钱的人也没能闲到老是淘宝,时间就是金钱。
再者,为什么店主是店主?因为曾经他拿出那么多钱买店铺,那是确确实实的,真金白银的。他出租赚钱有什么错?倒是租店的人,又要租又要说难听的,还是像上面说的,谁逼你租店做生意了?难道要租出去三四十年,收回的还是自己买店的钱额,不多不少,这样才是好店主?像那回帖的某坛友说的,你没本事,别有人。你不做生意,不会没人做。
最后,说来说去不外乎是买的,卖的,个人的消费能力,个人的投资眼光。
补充一点:转让费是现任租客与接手租客之间的事情,有人误以为转让费是店主所得。上手一样出转让费把店接过来,真要转手给人时自己收回转让费是理所当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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