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时隔两年多,茂名市原市委书记罗荫国案有了宣判结果。7月23日傍晚,中山检察院官方微博“正义中山”发帖称,经中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宣判,罗荫国依法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其妻邹继芳被判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据悉,罗荫国对此判决不提出上诉,目前判决书已经生效。 经审查,1993年至2011年,罗荫国单独或伙同其妻子邹继芳收受64名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商人贿送财物。另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的全部犯罪金额合计过亿。最终,该案经审理后宣判,罗荫国依法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同时被宣判的还有罗荫国的妻子邹继芳,邹继芳被判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