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古今,从反腐败发展的历史来看,腐败一直是让历朝历代头疼的大事。如果说,打江山要靠枪杆子,那么,治江山就得靠反腐。吏治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所以吏治不能不抓。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公开才能有公正。反腐也是这样的,越透明,反腐的效果越佳;越封闭,腐败会滋生蔓延得越厉害。国正天心顺,官清民自安。
众所周知,在古代的官衙门前有一面大鼓,正堂竖立“戒石铭”:“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在中国古代,针对官员的腐败问题,历朝都曾采取不少措施和手段,各个朝代都强调反腐,“老虎、苍蝇一起打”,大贪小贪均不放过。在历朝沉重的历史反腐背影里,让我们看见了历史沉重的反腐一页。哪些王朝为历史留下了令人拍案叫绝和值得明鉴的反腐一面镜?透过历朝反腐的鼓角争鸣,还可以依稀看到哪些皇帝的模样?
汉武帝刘彻设立“反腐办”,保障吏民越级上书
汉代时,御史大夫被提升到丞相同一行政级别。刘恒(汉文帝)当皇帝时,鉴于当时御史监察不力的情况,临时调派身边可信人员到下面核查,此行为称为“刺”。刘恒孙子刘彻(汉武帝)当皇帝后,觉得这做法好,于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正式设立“刺史”,成为中国古代反贪史一种新型的“反腐办”。刘彻在位时曾专门下诏,保障吏民的言论自由,即建立所谓“言事变”制度,鼓励基层官员、民间人士越级上书、诣阙言事。
隋文帝铁面反腐奇招,以“钓鱼”严惩官员的贪腐行为
开创隋朝的隋文帝杨坚历来破人们认为是一位较为贤明的君王,经过他的苦心治理,隋王朝在短期内确实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富庶局面,特别是他的法治行为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
隋文帝不仅从官员的源头去治理腐败,而且对官员的日常管理也很有一套。他强化对官员的监督,根据《隋书》中的记载,杨坚让亲信“密查百官”,发现贪腐行为便严惩不怠。曾一次罢免河北52州贪官污吏200人,而且还以“钓鱼”的手段进行铁面反腐。具体操作是:他派人暗中向一些可疑的官员行贿,“私以贿之”,这些人一旦受贿,即行处死。由此“晋州刺史、南阳郡公贾悉达,显州总管、抚宁郡公韩延等以贿伏诛”。受贿的风险如此之高,铤而走险者自然望而却步,谁不珍惜自己的脑袋呢?于是,隋初的贪腐之风也就此禁绝。
隋文帝拥有一个庞大的对付朝臣的特务机构,监管朝廷里的官员和地方的官员,一旦发现官员拥有过失,就加以重罪。隋文帝最大的一个发明,就是命令一些人,悄悄的把一些金银财宝和钱,把一些丝绸和南方的出产的缎子送给一些大臣和官员,来衡量一个大臣和官员是不是贪贿。假若某个大臣接受了金银财宝和钱物,就以贪贿罪处理,在朝堂之上当着大臣的面砍下头颅,以儆效尤。隋文帝用这种实验贿赂的办法,搞得满朝文武胆战心惊,如履薄冰。隋文帝时代,是中国各个朝代里,官员最不保险的朝代。
宋太祖反腐令人生畏,知州特设“通判”直接向皇帝报告
北宋开国皇帝赵匡胤深恶痛觉贪赃枉法,所以开元初年,决心拨乱反正,惩治腐败。主要是防微杜渐,防止地方官员欺上瞒下。所以在全国的所有知州特设“通判”这个官职。而“通判”有两个显著特点,首先必须是皇帝任命,凡事直接向皇帝报告,监督知州。其次知州发的所有政令,必须有通判签字,方可生效。赵匡胤(宋太祖),于建隆三年(公元962年)下诏,官吏盗公物,据为己有的,与其他盗窃一样,“赃满五贯文者处死”。五贯钱什么概念?当时的县令月俸料钱在10至20贯(千钱),侵吞不到半月的工资就要处死,如此反腐令人生畏。
明太祖朱元璋惩贪“剥皮实草”,对贪官大开杀戒
“凡事,勤则成,怠则废;思则通,昏则滞。”朱元璋的反腐手段可谓无不用其极,凌迟、枭首、弃市、族诛……据清赵冀《二十二史札记》“重惩贪吏”,朱元璋于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下诏,“尽逮天下官吏之为民害者”。一般贪官罚到京师“筑城”;贪污银子60两以上的,“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据《明太祖实录》所记,当时1两银子可以买到1石米,也就是说,60两银子可以买60石米。为了便于操作,朱元璋下令在地方官府广场左边,设立一座土地庙,将腐败官员剥皮的刑场就放在这里,民间因此称此庙为“皮场庙”。皮剥下来后,用草填空,制成“贪官标本”并悬挂起来,“使之触目惊心”,以此警示官员要廉洁自律。
清朝雍正反腐使狠招,采取罢官、索赔、抄家的惩处方式
据清史资料显示:清朝雍正的前任圣祖康熙皇帝,亲手创造了一个“太平盛世”,但也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吏治腐败、税收短缺、国库空虚。雍正接手时,国库储银仅八百万两,而亏空的数字却大得惊人。雍正说:“历年户部库银亏空数百万两,朕在藩邸,知之甚悉。”又说,“近日道府州县亏空争粮者正复不少”,“藩库钱粮亏空,近来或多至数十万”。如此看来,则堂堂大清帝国,竟是一空架子。外面看强盛无比,内里却空空如也。
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所以雍正从吏治下手。雍正就要对留下的积弊大动干戈,可见其决心之大,也可见事情之紧迫。雍正认为治理国家必须要充实钱袋子,为挽救统治危机,在康熙皇帝去世一个月,不顾乃父“尸骨未寒”下令全面清查亏空钱粮,大张旗鼓进行反腐。雍正元年正月,雍正连续下了十三道谕旨,颁布到所有总督、巡抚、布政司、知府、知州、知县、文官武官,告诫他们不许贪污,不许受贿,不许克扣;武官不许吃空额,违者严重治罪。警钟先敲告诫。雍正派出直属自己指挥的钦差大臣,代表朝廷去各地查账。还从各地抽调了一大批候补州县人员随钦差到各省一起查账。查出的贪官污吏,就地免职,然后从钦差团队里选一个同级官员接任。雍正皇帝开创了监察者接任罢免者之职的先例。腐败立惩。
雍正对贪腐分子严惩不贷,采取罢官、索赔、抄家的惩处方式。先罢官:一个被罢免的官员无法再鱼肉百姓,只能自己掏腰包补上亏空。雍正的观点是“朕岂有惜此一贪吏之理乎?”再索赔: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绝不宽贷。在追索亏空时,雍正的十二弟允祹还不出钱,只好将家中器物当街变卖。就连死了的腐败分子也不放过,广东道员李滨、福建道员陶范,均因贪污受亏空案被参而畏罪自杀,想人死帐烂。可雍正不吃这一套,追穷寇一直追到阎王爷那里,要其家人承担赔偿。后抄家:官员亏空一经查出,一面严搜衙署,一面行文原籍官员,将其家产查封,家人监控,追索已变卖的财物,杜绝其转移藏匿赃银的可能。罪一经核实,就把他的家底抄个干净,连他们的亲戚、子弟的家也不放过。惩处第一年,被革职抄家的各级官吏就达数十人,其中有很多是三品以上大员。雍正直截了当地告诉文武百官:“朕平生最憎虚诈二字,最恶虚名。”他用创新的制度去根治腐败,社会风气改变了。反腐仅仅五年,国库储银就由康熙末年的八百万两增至五千万两。社会风气改变了。后人这样说道:“雍正一朝无官不清”的说法,也是对雍正治国反腐的历史评价。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综上所述,这些皇帝对当时的积弊敢于大动干戈、大刀阔斧,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决不宽贷。在古代那个贪墨成风的年代,不下这样一个决心,就刹不住腐败之风。相比历朝而言,雍正王朝时惩治贪官污吏的力度应该比任何王朝时更严厉、更穷追、更猛打、更彻底,其反贪力度之大前所未闻、前所未有,雍正皇帝结结实实地打在贪官污吏“命穴”上,让贪官污吏无处藏身,给历史留下了浓重的反腐一笔。(文/宋丞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