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人员符合条件可参加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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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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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2 11:58: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市政府出台了相关文件,异地务工人员、高技能人才及其随迁子女在我市入户的,随迁子女不受限制,自今年起可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并我市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市政府最近出台了《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意见》, 意见规定,今年,外省户籍的随迁子女与我市户籍考生的报考条件相同;明年,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持有我市居住证、在我市参加社保1年及以上的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我市具有初中三年级1年学籍或以上的可报考;2015年,经认定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持有我市居住证、在我市参加社保2年及以上的,其随迁子女在我市具有初中二、三年级2年学籍或以上的可报考;2016年起,在我市居住证3年及以上、在我市参加社保3年及以上的,其随迁子女在我市具有3年完整初中学籍的可报考。 本省外市户籍学生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我市中考的报考条件与我市户籍考生相同,并可与我市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随迁子女在报名时,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如实填写《梅州市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考报名申请表》(含考生个人信息及学习经历证明、职业和居所、社保信息等),交户籍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意见要求各地要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确保随迁子女在我市顺利参加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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