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11时36分许,深圳罗湖区桂园街道松园北13号长虹大厦内,一名鹏程医院的实习护士在乘坐1号电梯时头部被夹,电梯直接落到负一楼,该女子血洒电梯当场身亡。该大厦管理处方面表示,初步怀疑是因电梯故障所致。目前罗湖区、桂园街道的安监和市监等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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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的快速发展,让现在的中国成为“世界第一电梯大国”。而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公布的资料,近年来,电梯事故及故障仍呈高发态势。电梯分布在城市密集楼群中,人们对电梯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电梯的安全运行已引起政府及民间的高度关注。
与电梯的飞速增长形成反差,我门对电梯安全的重视却并没有与时俱进。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法律缺位。到现在为止,在全国范围内,关于电梯质量的相关法律仍然没有出台。虽然说许多地方出台了自己地区的电梯安全监管法规,但是,电梯安全毕竟属于公共安全,应该在全国范围内对该行业的安全生产与监管进行规范。虽然说在日前,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曾表示,国家质检总局将通过加强相关立法,不断提高电梯技术保障能力和手段,将风险降到最低,但实际情况却是,电梯立法的草案仍然没有形成,更不用说对外征求意见。
二是,现有电梯安全监管制度的执行情况参差不齐,有些地方、有些企业严重打折。业内人士指出,按照相关要求,电梯售后应对电梯每15天进行一次维保,但部分中小规模的维保单位在培养和挽留高水平技术工人方面短板明显。许多维保公司为了节省经济成本,在维保过程中“偷工减料”致使安全隐患增多。具体到此案之中,对于这样一台“使用了10年、经常出现故障的电梯”,到底应该是需要更换,还是需要大修,维保公司却一直不透露详细资料,足见其中的监管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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