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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关注大埔论坛不过没发表过。义工做好事,我是非常支持的,所以一直关注,但是这次看到大埔义工爱心捐款明细里面,有张460元的湖寮饭店餐费收据,我非常不解。爱心捐款基本来自群众,并且应该用在有需要的地方,所以请各位网友点评下,爱心捐款拿来吃饭应该吗?如果是这样,那与郭美美事件有何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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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义工 的回应
你好朋友,我们团队的每次开支都是明确的目的,这次我们的460支出是用于12月8日授牌当天,梅州领导下来授牌,大埔义工成员款待的。我们每收一分钱都有收据开出,我们不是什么挂羊头卖狗肉的团队,请LZ搞清楚了在发帖。谢谢,不要因为你的一个贴把我们大埔义工的名字打下去,谢谢合作。我们愿意接受社会的监督。
据了解 大埔义工所说的梅州领导只是市爱心义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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