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6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
2008年初,17岁的小清(化名)从四川老家到惠州跟父母团聚,这却是她噩梦的开始。此后四年内,小清被生父李勤(化名)多次强奸,其间还曾怀孕。今年5月26日,小清勇敢地选择了报警。在法院受审时,李勤称妻子不常在身边,寂寞难耐,更辩称女儿是自愿的。昨日,李勤因犯强奸罪被东莞第三法院从重判刑9年。据了解,李勤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小清和妈妈至今去向不明。
小清是四川人,1991年出生。2008年初,小清被接到惠州,跟父母团聚。当时,小清的生父李勤在惠州打工,租住在惠州的一个出租屋内。小清的妈妈在东莞桥头镇打工,只有周末才跟家人相聚。说是出租屋,其实就是一间瓦房,房内摆了两张床。
小清没有想到,跟父亲团聚却是他噩梦的开始。2008年3月份的一天半夜,瓦房内只剩她和父亲两人,小清在床上睡觉,突然父亲李勤提着一桶水过来,说要给她擦身。在笔录中,小清说当时她叫父亲别碰他,否则就告诉妈妈。可李勤竟说如果不让他碰,他就跟妈妈说是小清让他这么做的,让妈妈打死她。
出于恐惧,小清没有继续反抗,当晚遭到父亲强奸。那一年,她17岁。从那开始,李勤便多次趁与小清单独相处时,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小清说,已不记得自己被父亲强奸多少次了。
曾怀孕也不敢告诉妈妈
2009年10月,为摆脱父亲,小清独自到东莞清溪镇打工,这期间,小清发现自己怀孕了。妈妈带她去医院检查时,小清不敢把实情告诉妈妈,骗妈妈说是跟别的男孩子的,接着做了人流手术。那一年,她20岁。
之后,李勤还是没有放过自己的女儿。2011年,李勤也跟到清溪去工作,多次强迫女儿跟自己发生性关系。
直到今年5月26日,小清最后一次被强奸。小清终于鼓起勇气向警方报案,李勤很快落网。小清向警方表示,李勤在强奸她时,虽然没有殴打她,但一直对其进行威胁恐吓,李勤因其他事曾经打过其三次。由于父亲脾气暴躁,每次打她都很凶,所以她一直对父亲心生惧怕。在报警后没多久,小清跟妈妈就离开了东莞,至今去向不明。
判决
法院从重判决
李勤在法院受审时,说因妻子长期不在身边,很少过性生活,寂寞难耐,就有了与自己女儿发生性关系的念头。他也想过那样违背伦理,但控制不住自己,想着小清不说,自己也不说,就没人知道了。李勤还辩称,小清是自愿跟他发生性关系的。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经查认为,根据小清的指认,其父亲李勤多次采用胁迫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医院的检查报告等现有证据足以认定李勤强奸小清的事实。法院认为,李勤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严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犯罪情节严重,法院对其酌情从重处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最终视被告人李勤的犯罪情节,一审作出九年有期徒刑的判决。宣判后,李勤表示不会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