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撤销城管,夏俊峰不能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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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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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23:44: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夏俊峰是合理自卫,凭什么判死刑,我们都懂!

但判夏俊峰死刑会让老百姓心凉,看完凤凰卫视的节目,真tm难受!

城管到底是什么组织,有何权利到处打人,请国家撤销城管这个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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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沙发
发表于 2011-5-18 23:48:57 | 只看该作者
话说得简单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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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1-5-18 23:49:48 | 只看该作者
老师都会歧视父母没钱的孩子。

进城管办公室处理事情,进门就一脚被跺到,然后用铁缸子砸夏俊峰的头。这样情况下,还不属于合理自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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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1-5-18 23:53:07 | 只看该作者
最善良,最勤劳,最能吃苦,给国家贡献最多的老百姓。

请大家认真看看吧,夏俊峰夫妇代表着你我,这么好的人没有极端情况,那可能犯罪。

不要再说什么城市卫生,撤销城管吧。城管统一不了台湾,反而在祸害百姓!穷人也是人,城市也是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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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5#
 楼主| 发表于 2011-5-19 00:05:13 | 只看该作者
行政执法,该改改了。祖国就像妈妈,我们都是妈妈的孩子,我们孝顺妈妈,但妈妈就没有错吗?就不能改改吗?

原来法律也可以颠倒黑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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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6#
发表于 2011-5-19 01:42:52 | 只看该作者
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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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7#
发表于 2011-5-19 07:51:57 | 只看该作者
夏俊峰是合理自卫和销城管这个组织根本就不是对等的话题。

世上有坏人不等于世上的都是坏人,制度是没错的,错的是执行制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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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8#
发表于 2011-5-19 09:33:55 | 只看该作者
很无奈,但我们能做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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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9#
发表于 2011-5-19 11:42:41 | 只看该作者
说不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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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10#
发表于 2011-5-19 11:48:55 | 只看该作者
完全不是对等的关系,按照楼主的逻辑,三鹿事件就让国家不卖奶粉,双汇事件就不能生产火腿肠了?
没有城管,整个城市的市容环境谁能维护?沿街摆卖谁去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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