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城乡居民文明卫生公约》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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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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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8 08:04: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12-7-28 08:05 编辑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和《关于创建广东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的决定》精神,实施“一园两特带动一精”产业发展战略、加快创建广东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和新型城市化步伐,开展“广东精神”宣传实践活动,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行为,有效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文明卫生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幸福指数,全力加快绿色的经济崛起、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梅州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梅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经过深入调研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制定了《梅州市城乡居民文明卫生公约》(以下简称 “公约”),现向社会公布,希望广大城乡居民认真学习和自觉践行 。《公约》内容概括为“三要九不要”,即:
  要遵守公共秩序,不违章通行,不乱搭乱建,不乱贴乱画;
  要爱护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不乱摆乱卖,不随地吐痰;
  要讲究文明言行,不污言秽语,不损害公物,不铺张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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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沙发
发表于 2012-7-28 10:27:20 | 只看该作者
“不铺张浪费”
留着捐给“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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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板凳
发表于 2012-7-28 11:52:4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哥就是传说 的帖子

郭美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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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发表于 2012-7-28 15:26:13 | 只看该作者
三句话的第一个”要“字,可以不要---纯属画蛇添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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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5#
发表于 2012-7-28 15:27:21 | 只看该作者
好是好,但这个估计没什么效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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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12-7-28 16:27:26 | 只看该作者
不随地吐痰;
美人发个痰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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