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归途中,撞伤了女乞丐,他选择了逃逸;怕事情败露了自己有麻烦,事发后1小时,他返回事故现场,残忍地用左后车轮将她轧死。他叫田厚波,21岁,一个看上去还有些稚嫩的农村青年,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5月5日,在重庆忠县看守所,面对记者的提问,他几度哽咽却欲哭无泪。“杀死的是个乞丐,应该没人会管”,他的侥幸心理输得很彻底,忠县警方没放弃侦破的努力,最终将他捉拿归案。
2011年4月11日,重庆忠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案:马灌镇鹤林村小地名“新家沟”公路附近的小河沟旁发现一具女尸。到场的民警发现女尸的衣着异于常人,应该是一个乞丐。
女尸已经高度腐烂,法医判定死亡时间两个月以上。她的左大腿骨粉碎性骨折,头面部凹陷损毁。警方初步判定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立即成立了局长苏丹挂帅的“4·11”专案组。
公安机关通过实地调查走访发现,发生在2010年12月23日晚10时的、看似一起普通交通肇事案,存有多处疑点。经进一步缜密侦查,警方确认此案系犯罪嫌疑人田厚波交通肇事后故意杀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