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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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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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9 15:55:0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梅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必须单独申请。
  三、本次挂牌报价达到或高于保留价且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5月30日至2012年6月27日,到梅县新城府前大道梅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时间与地点:申请人可于2012年5月30日至2012年6月27日16时,向梅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并进行报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27日16时前)。
  六、挂牌时间及办法:2012年6月19日至2012年6月28日16时,在挂牌期限截止时若有两个以上的竞买人继续要求报价的,由挂牌出让转为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挂牌地点在梅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大厅。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挂牌地块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动工时限: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竞得人必须动工建设。建设时限:竞得人必须在动工后三年内完成地块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受不可抗力的影响除外 )。(2)挂牌出让宗地范围内如有电力线、通信线、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等,所需税费均由竞得人支付。(3)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4)此公告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进行查询。(5)竞买人必须执《竞买回执单》参加挂牌出让活动。(6)梅县国土资源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梅县新城府前大道国土资源综合大楼
  开户单位:梅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梅县支行 账号:44181001040010513
  开户单位:梅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梅县支行 账号:44001727157050558631
  联系电话:0753-2586805 联系人:朱先生 罗先生
  
       梅县国土资源局
  2012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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