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哽咽向香港市民致歉 放弃租住深圳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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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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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 09:08: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应香港特区立法会要求,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3月1号下午出席了特别答问会,就有关他接受款待和租住豪华住宅等事宜接受了立法会议员的提问。曾荫权在会上宣布,将放弃租住深圳东海花园住宅,以消除民众疑虑。
       在1个多小时的特别答问会上,曾荫权对涉及乘私人游艇、飞机出游,澳门宴会、售红酒及租住深圳东海花园物业等事件逐一进行了解释,并回答了多位议员的提问。
       曾荫权表示,他从事公务工作45年,一直廉洁奉公。但他忽视了随着时代转变,公众对公职人员有了更高的要求,他承认在处理私人游艇和私人飞机接待事宜上跟公众期望有落差。
       为了进一步平息公众疑虑,曾荫权表示将放弃租用香港数码广播股东黄楚标的深圳私人物业作为退休后的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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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沙发
发表于 2012-3-2 09:14:41 | 只看该作者
一国两制好,鲜明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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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板凳
发表于 2012-3-2 11:36:14 | 只看该作者
还是香港人民好啊,连最高长官都会向市民道歉。对比大陆,小到一些乡村干部都可以目无法律,百姓之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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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地板
发表于 2012-3-2 16:37:35 | 只看该作者
这才是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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