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个恋人回家,浪漫有风险,法律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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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0 11:40: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剩男圣女”又发愁回家过年被亲朋好友逼婚,“租个恋人回家”还真有人租,有网站还抽奖,抽中的可以免费带俊男或靓女回家过年。

      所租的恋人提供接送对方父母,陪老人聊天,陪上祖坟拜祖先等。但据说引起不少纠纷,被租者临时加价,拒不退还长辈给的大额红包,还有以准儿媳身份向对方长辈所要钱财,甚至盗窃诈骗。

     法官认为,不论是人还是感情,不能是商品,因此不能构成租赁合同。

     大家小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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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沙发
发表于 2012-1-20 14:27:45 | 只看该作者
本来就是,除非是相识,否则这些玩意还是少玩为妙,不然赔了夫人又折兵,就太搞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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