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上海《民国日报》刊登《一般女士征求如意郎君的标准》
1、面貌俊秀,中段身材,望之若庄严,亲之甚和蔼;
2、学不在博而在有专长;
3、高尚的人格;
4、风姿潇洒,身体壮健。精神饱满,服饰洁朴;
5、对于女子的情爱,专而不滥。诚而不欺;
6、经济有相当的独立;
7、没有烟酒等不良嗜好;
8、有创造的精神,有保守的能力
有意思的是,同一天,上海的《民国时报》也刊登了一则青年男子的征婚启事:
我所希望于女子者,约有十项:
一、要有清洁的嗜好和能力;
二、要有概括地眼光以及学识;
三、要有缜密而周到的心思;
四、要有充量而素养的情感;
五、要有治家的兴趣和能力;
六、不要眼光势力;
七、不要自我太强;
八、不要太无意见;
九、不要见人羞怯;
十、不要态度虚浮。
放在今日,标准未曾降低。只是次序要大调,经济相当的独立,有车,有房,要排在前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