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到清远黄腾峡漂流一日游详细》好像没有违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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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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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1 09:38: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5、网友均可在版里发帖相互约伴组织活动或聚会,但活动不可跨网召集及以梅州时空网站名义举行,时空不为网友自行举办的活动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上的责任。从安全性、真实性等方面考虑,约伴组织的活动人数原则上不可超过12人,版主可根据实际的活动内容及对活动发起人的了解进行管理控制。 我没有违规啊!我个人不是可以相互约伴组织活动或聚会,我也没有用时空网的名义举行啊!请斑竹给我解释!不要就一句自己去看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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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0-8-11 09:40:24 | 只看该作者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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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板凳
发表于 2010-8-11 10:07:50 | 只看该作者
楼主贴子被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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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0-8-11 10:34:31 | 只看该作者
阿鲁好啊!是啊!我只是想看看这里有没有去漂流!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10-8-11 15:04:0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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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6#
发表于 2010-8-11 15:06:43 | 只看该作者
这里是时空旅游户外,不是什么泊崖户外,我也不了解你。


请你看清楚版规先再发帖,谢谢合作!




“关于活动召集

 

  1、社区将通过认证指定“活动召集人”,并给予“活动召集人”召集活动的权限。

 

  2、正式的活动应以活动召集贴的形式发起,“活动召集人”召集活动时需出示具体的活动计划或行程表,有消费活动的要出示预算方案。

 

  3、在社区召集的活动必须为非盈利性质,活动费用采用AA制形式,在活动后需发布详细的财务报告。

 

  4、任何的活动都可能会有意外的因素,参加者纯属自愿行为,一旦报名参加,则视为愿意自行承担活动中可能出现的意外伤害及经济损失,组织者及其他成员概不承担任何法律或者经济上的责任,请网友慎重报名参加。

 

  5、网友均可在版里发帖相互约伴组织活动或聚会,但活动不可跨网召集及以梅州时空网站名义举行,时空不为网友自行举办的活动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上的责任。从安全性、真实性等方面考虑,约伴组织的活动人数原则上不可超过12人,版主可根据实际的活动内容及对活动发起人的了解进行管理控制。

 

  6、任何带盈利性质的活动,或由一些未经了解的组织机构发起的活动,在版块发布一律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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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7#
 楼主| 发表于 2010-8-11 19:41:44 | 只看该作者
不想说什么!知道在这里你就是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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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8#
发表于 2010-8-11 21:51:10 | 只看该作者
 
引用( 无情 )
不想说什么!知道在这里你就是老子!

这里的老子是时空网的老板。网友们要在时空网论坛里混就得遵守《时空论坛总守则》。我也不例外,一切遵照规则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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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9#
发表于 2010-8-15 20:33:26 | 只看该作者
我已经去过黄藤峡漂流了。。。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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