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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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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6 21:4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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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时许, 正当郜副指导员组织人员在30号高地进一步肃清残敌, 他们收索来到高地右侧的一个小山包时, 这里古木参天, 野腾缠绕, 草深林密, 突然在不远的地方,一个年龄大约13岁的越南女孩从草丛中窜出, 对着郜副指导员他们用右手投掷出了一枚手榴弹, 好在女孩没有拉手榴弹火线, 所投掷手榴弹落在草丛中没有发生爆炸, 当时, 在场收索的战士们看见是一个小女孩, 年龄太小一时措手不及, 不知怎样是好. 郜副指导员见状后高声喊道:” 快打, 快打”. 在叫喊的同时他见没人开枪, 而小女孩很快就冲到了山坡下, 郜副指导员急忙从身边的一名班长手里接过冲锋枪, 用连发将小女孩打死在山坡下的沟内.
刚巧, 听到枪声后, 124团团长袁玉昌带领警卫人员和参谋跑了过来, 当听完郜副指导员的情况报告后, 团长怒气冲冲地说” 她只是个孩子,你怎么能开枪呢? 你还好意思跟我说”. 结果郜副指导员被团首长狠狠批了一顿.
对越作战结束后, 按郜副指导员的战场表现, 他本人带领二排配属团二营. 在拉敏,391高地. 班甘战斗中. 他们排摧毁了越军高射机枪阵地, 重机枪阵地各一个. 击毁越军土木工事二个, 本应立功受奖, 可最后不仅他本人没有立功, 而且全排都没立上集体功.
79年对越作战如今已经成为历史了, 每当战友们聚会时大家都会谈起这件事, 至今有的战友仍然认为当时郜副指导员不该开枪打死女孩.那毕竟只是一个孩子啊!
但相当一部份战友认在当时的特定情况下,越南三合一体的武装形式,越南这片土地上只有兵,而没有民.越南土地上属于全民皆兵.况且在整个战争过程中, 特别是在对越自卫还击作战第一阶段中, 在异国我们讲三大纪律, 八项注意, 对越南百姓秋毫无犯. 正因为如此, 我军徒遭了很多的伤亡. 这样的例子在中越战争中数不甚数. 因此, 而且女孩年龄虽小,但仍然向我收索部队投掷手榴弹,其行为属于战斗状态或攻击行为.郜副指导员开枪击毙女孩是合符情理和战争法则的,
至今多年来郜副指导员心里对此事深深地留下了一个烙印, 请各位网友, 参战老兵提出新的见解和发表自己的意见以正视听.
此篇献给对越自卫还击的参战老兵们!!!
让我们铭记今天的幸福来之不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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