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公判12名罪犯及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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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6 08:23: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div><br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昨天上午9时30分,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兴宁市人民法院联合在兴城召开了宣判大会。此次宣判,涉及 “两抢”、盗窃、故意伤害致死、故意杀人等犯罪,分别被判死刑、有期徒刑或被执行逮捕。其中经审理查明:死刑犯陈育新入室抢劫故意伤人致死,钟伟标伙同他人,多次在新陂、福兴、龙田、合水等地采用摩托车逼停,持刀威胁,殴打、搜身等暴力手段抢劫过往旅客钱物并致一人死亡。梅州中院审理认为,罪犯陈育新、钟伟标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判处两罪犯死刑。<br /><br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随着法官的宣判,10名犯罪嫌疑人被押离现场,两名被判死刑的犯罪嫌疑人,也将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div>
ZH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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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9-9-26 16:44:07 | 只看该作者
大快人心了,这些人渣死有余辜,还望政府加大力度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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