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出台重建家园工作实施方案 最高补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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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30 21:02: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div><font face=KaiTi_GB2312 size=4><strong>全倒户建房每户最高补2.1万元</strong></font>
<p><font face=KaiTi_GB2312 size=4>  日前,平远县正式出台《重建家园工作实施方案》,对灾后倒房农民建房补助标准和激励标准作出规定:全倒户每户补助1.5万元,其中全倒户中属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和五老人员的每户补助2万元;重危房户每户补助1.5万元;房屋部分倒塌的维修户每间补助1000元,每户最高补助限额为5000元。另外,符合建设条件的全倒户、重危房户,凡在2010年1月1日前搬进新居的,由县给予奖励1000元。</font></p>
<p><font face=KaiTi_GB2312 size=4>  受“6·14”、“6·22”洪灾袭击,平远县共损毁房屋7241间,倒塌房屋1645间,使301户群众无家可归。为尽快组织群众重建家园,该县坚持“以人为本、灾民自立、政府扶持、社会救助、部门协调”的方针,按照“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和“灾民自立为主、政府救助为辅;分散重建为主、集中建设为辅”的原则,重新对全倒户逐镇逐村逐户核实,由符合条件的农户提出申请,县、镇有关部门按农村建设的报建审批相关程序,开通绿色通道办理。</font></p>
<p><font face=KaiTi_GB2312 size=4>  为确保重建家园工作顺利推进,该县落实以镇为主的实施主体,要求镇、村干部包户,落实建房对象、宅居地、方案、合同等。同时,鼓励灾民到县城购房或就近到圩镇购房建房,县里按照核定标准进行补助;引导群众合理选址、科学规划,全倒户在原地重建的,由国土部门组织技术人员进行认定后方可重建。该县还计划在有条件的地方、群众自愿情况下集中兴建,保证全倒户在明年元旦前住进新居。<br /><br />来源:梅州日报</font></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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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沙发
发表于 2009-6-30 22:16:58 | 只看该作者
才2.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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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板凳
发表于 2009-7-1 10:26:24 | 只看该作者
有比没好,不过还是少了点.  <img src="http://www.mzsky.cc/editface/qq/qq_05.g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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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地板
发表于 2009-7-1 11:52:18 | 只看该作者
<img src="http://www.mzsky.cc/editface/qq/qq_08.gif" /> 看来房屋投保比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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