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21-11-7 19:15 编辑
同居女友变小偷 最终为贪念“买单” 同住一个屋檐下的情侣,本应是相互信任,可奈何女友竟是一名贪财之人,让人防不胜防。近日,梅江警方破获盗窃案1宗,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
10月16日,市公安局梅江分局东郊派出所接到事主丘先生报警,称其在公园散步时遇见盗窃自己钱财的女友陈某珍,请民警到场处置。接报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将陈某珍(女,46岁,梅县区人)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陈某珍如实供述了其于今年5月至7月共盗窃丘先生现金达10万余元,并用于各种开支的犯罪事实。
据了解,今年2月,丘先生认识了陈某珍,二人发展为情侣关系后,开始了同居生活。同居期间,犯罪嫌疑人陈某珍发现丘先生将自己积蓄10万余元存放在住家卧室的木箱子中,并使用简易的防盗锁,其便动起了歪心思。7月,犯罪嫌疑人陈某珍带着丘先生的所有积蓄不辞而别,而丘先生也一直无法联系上她。
10月16日,丘先生在公园散步时,竟碰巧看见了陈某珍,于是果断报警求助。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在此,公安机关提醒大家:害人之人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切勿在家中存放大量现金或其他贵重物品,要时刻保持警惕,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
【全媒体记者】黄韬炜
【通讯员】叶浏佳 林超华
【作者】 黄韬炜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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