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20-4-9 19:34 编辑
欠债不还?梅州蕉岭法院“双惩戒”伺候
“法官,我已经和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我保证主动按期履行,你们可以把曝光信息删除了吗!”日前,蕉岭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一失信被执行人的电话。
据了解,2019年8月,廖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被谢某诉至蕉岭法院。经法院判决,廖某应向谢某偿还借款本金50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等。判决书生效后,廖某未如期履行法律义务。谢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受理后,执行干警向廖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敦促其按期履行法律义务,但廖某既未按期履行,也不与案件承办人联系。执行干警一方面通过查控系统查找廖某可供执行的财产,发现仅有少量银行存款并依法冻结,但远远不足以清偿本案,除此之外,暂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另一方面多次找到廖某释法明理,反复阐明不履行义务的利害关系,试图说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但其以各种理由推脱逃避,不愿配合法院主动履行义务。
3月25日,蕉岭法院充分利用“失信+舆论”双惩戒平台搭建的线上线下曝光渠道,多维度对未履行法院判决的部分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廖某“光荣上榜”。
“这样对你自己的生活工作、家庭、孩子都会产生不利影响,得不偿失。”据悉,廖某公司的老板获悉廖某成了“老赖”并被曝光后,语重心长地规劝廖某,要诚信做人,有困难要努力克服,尽可能筹备钱款偿还债务,莫要成了失信的“名人”。
廖某幡然醒悟,想起执行干警也曾如此劝解,可自己不以为然,后悔莫及,遂赶紧打电话给案件承办人,主动要求与申请人协商履行义务。申请人见被执行人态度诚恳,同意与其协商还款方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廖某也郑重承诺会如期履行法律义务,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提出撤销“黑名单”的要求。该案圆满执结。
据了解,蕉岭法院自构建“失信+舆论”双惩戒机制以来,效果不断显现,对解决执行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今后,该院将继续完善“失信+舆论”双惩戒长机制,不断拓宽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渠道和方式,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社会诚信获得感。
【全媒体记者】黄培强 【实习生】邱珂娜 【通讯员】徐玮珍 【作者】 黄培强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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