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假口罩被“从业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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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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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 11:28:2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20-4-1 11:35 编辑

卖假口罩被“从业禁止”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近日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宣判一起销售伪劣口罩案,对原为医药行业从业人员的被告人江萍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4万元,同时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起5年内从事医药行业相关职业。


      3月16日,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江某、罗某中销售“三无”伪劣口罩案,江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4万元,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医药行业相关职业;罗某中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9万元。

       另从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案是重庆市场监管部门查办的第二批典型违法案件之一。

       据了解,今年1月28日,杨某(男,30岁)以0.35元/只的价格从外省购入大批量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口罩,再以0.8元/只的价格卖给江某(女,40岁)和罗某中(男,45岁)等人。

       当天下午,罗某中正在沙坪坝区青木关镇管家桥村路边转运不符合标准医用防护口罩时,被群众举报,民警从其车上当场查获纸箱33件,内装有口罩17.5万个。次日,江某和杨某等人被抓获归案。据罗某中交代,他们本打算以1.3元/只的价格批量分销给下家牟利。

       重庆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依法扣押了被查获的口罩,并抽样送检。经市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检验,送检口罩多项指标不符合YY0469—2011标准规定。

       法院经审理查明,江某为医药行业从业人员,明知购进的口罩为伪劣产品,仍对外销售,销售金额24.05万元,非法获利5.75万元。罗某中在现场收货时,明知其为伪劣产品,包装简陋且质量较差,仍试图收取该批口罩用于销售。

       法院认为,江某作为医药行业从业人员,无视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违背为人民健康负责、诚信可靠的从业准则,销售明知是质量不合格的伪劣防护产品,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为预防再犯罪,应对其依法处以“从业禁止”;罗某中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法院遂根据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和量刑情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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