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记者从广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获悉,我省发布佩戴口罩2号通告,实施范围删除了公园,增加了超市、农(集)贸市场;提出了佩戴口罩的6条原则,包括婴幼儿不宜佩戴口罩等。
会上,省卫生健康委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周紫霄介绍了疫情防控最新进展情况:
一是出台佩戴口罩的最新控制措施。为科学合理佩戴口罩,规范使用,有效防护,昨天,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结合国家发布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南》,发布2号通告,更新了我省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比起原来发布的1号通告,2号通告将“口罩令”的实施范围删除公园,增加了超市、农(集)贸市场。同时,还提出了6条口罩佩戴的原则,明确提出个人独处、自己开车或独自到公园散步等感染风险较低时,不需要佩戴口罩;在非疫区空旷且通风场所不需要佩戴口罩,还有婴幼儿也不宜佩戴口罩等等。
二是出台物业管理区域防控工作指引。物业管理区域是社区防控的重要领域。广东省及时制定《广东省物业管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试行)》,从出入口设置及防护、重点人群防护服务、重点公共区域防护、重点设施设备防护、环境卫生清洁防护、疫情社区防护工作、企业内部防护管理、疫情防控宣传工作等8个方面对疫情防控工作提出要求。其中明确对物业管理区域实施封闭管理,限制非本小区业主或使用人及车辆进入物业管理区域,所有进入区域范围内的人员须测量体温,做好来访人员基本信息登记。
疫情期间,关闭小区会所、图书馆、棋牌室、老人活动室、儿童活动室等人员聚集场所;电梯间每日消毒不少于4次,电梯按键、扶手、内壁等每日用消毒液或酒精擦拭不少于4次。物业管理区域防控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目前广东省共有物业管理区域2.8万多个,其中住宅小区2万多个,物业服务面积超15亿平方米,所以在我们在这里也呼吁大家积极配合我们整体的防控举措,大家群防群控,为疫情防控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南方日报记者】陈理
【来源】 广东健康头条南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