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醉驾”来不得心软 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才得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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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15 15:08: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朋友张小姐晚上9点多开着心爱的宝马出去办事,路上突然一辆小车直接撞上来,好在双方都没有人员受伤,只是车头有不同程度的损坏,不影响行驶。对方的驾驶员走了下来,很诚恳地承认自己是醉驾,但解释说是着急回家带孩子去看病,希望放他一马,不要报警,并答应会赔偿张小姐的损失。张小姐起了同情心,就和他就地协商,只是要求他不能自己开车回去了。几天后对方也把比较大额的修理款全额打到了张小姐的账户里。后来家人和邻居都质疑张小姐的做法,除了对方可能说谎外,这样处理还可能导致对方以后还会醉驾,并祸害别人。张小姐一时也感到特别茫然。



笔者认为,张小姐如此做法根本不是做“好事”,是纵容别人违法犯罪。假如对方醉驾导致连环撞,造成死伤无数,你还同情得了吗?所有醉驾的理由都不是理由,对待醉驾大家都要齐心协力抵制。


三五朋友难得一聚,吃饭喝点酒无伤大雅,但散会回家时彼此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互相提醒不能醉驾回家。不管是骑摩托车还是开小车,绝对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叫代驾或者让摩托车留在那里叫的士也是对自己对别人安全负责的选择。像张小姐这样在路上和别人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对方是醉驾,比如说话语无伦次或者走路摇晃,应立即选择报警。假如对方头脑还很清醒,也说出了很多导致事故的理由,但闻闻对方口气中带着酒气,即使事故轻微,都要果断选择报警。除了让自身的权益得到保护,最重要的是让对方受到交通法规的教育,受到有关的惩罚后再也不敢醉驾。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话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大家一定要牢记在心。对于遇到的醉驾行为,绝不能因一时心软姑息纵容,该报警还是要报警。只有让做错事的人接受法律法规教育,醉驾的“马路杀手”才会越来越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才得以保障。


来源: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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