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
沙发
楼主 |
发表于 2018-9-25 18:29:3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18-9-25 18:32 编辑
实行清单管理制度
《办法》要求,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组织主体(主办方)应为在中央编办、民政部登记注册的正式机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主办方必须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具备较强的专业影响力和学术团队。举办竞赛过程中经查实有违法违规行为,致竞赛活动被教育部终止的,其主办方不得再次申请举办竞赛。申请举办竞赛活动前,应当如实提供主办单位的正式申请函件、活动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等文件,同时需提交包括管理团队、专家团队、资金来源、保障条件、回避方式、异议处理机制等内容,如涉及命题试卷、专家盲评等秘密事项,还需包括保密措施等。
目前,教育部已委托中国教育学会,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全国性竞赛活动的具体受理申报和初核工作,并于2018年9月接受首次申报。从2019年起,将按《办法》规定,每年3月集中接受申报。
事实上,教育部针对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和准入工作,早有先例。1997年,当时的国家教委就批准了学科类、科技类、思想教育类、艺术类等17项全国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1998年,全国中小学生21项竞赛活动项目获批。
近年来,全国性竞赛项目越来越多,覆盖面也越来越广。记者梳理发现,全国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计算机)竞赛并称为“五大学科竞赛”,是目前影响较大的全国性竞赛活动。此外,全国小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丘成桐中学数学奖,同样被认为“含金量”很高,其中一些竞赛项目的报名人数达10万之多,知名度甚高。
“过去竞赛活动的乱象,与监管机制不健全有很大关系。《办法》建立、完善了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机制。”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经研究认定,同意举办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将被列入清单,每年动态调整一次,清单之外的均不合规。
不得转嫁活动成本,做到“零收费”
中国教育学会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中小学课外辅导行业市场规模超过8000亿元,参加学生规模超过1.37亿人次。其中,竞赛培训占其中的很大一部分,题海战术、全民奥赛等模式获得了部分家长的“认可”。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相关负责人指出,一些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的竞赛活动,由于缺乏规范管理,有的违反规定擅自组织进行,有的存在严重“应试”倾向,有的与招生入学挂钩,有的甚至名为发展教育,实为谋取利益。这些各种名目的竞赛活动加重了中小学生的课外负担,严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记者随机登录了一些所谓“全国性”竞赛项目官网,发现参加这些活动或多或少要缴纳报名费用,一些培训机构也借此开设专门培训班。
对此,《办法》明确要求,竞赛应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主办方、承办方不得向学生、学校收取成本费、工本费、活动费、报名费、食宿费和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做到“零收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竞赛活动成本。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迫、诱导任何学校、学生或家长参加竞赛活动。举办竞赛过程中,不得面向参赛者开展培训,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资料、书籍、商品等。
此外,《办法》还提出,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各类教育机构不得组织承办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清单之外的冠以“全国”“国家”“大中华”等字样的竞赛活动,不得为违规竞赛提供场地、经费等。
竞赛结果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随着高考招生改革,竞赛成绩在高考中不再加分,但却成为自主招生的“敲门砖”。在同等分数条件下,有学科特长的学生必然为高校所青睐,而这种现象也在一些地区的优质学校招生中存在。因此,各种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粉墨登场”。据不完全统计,此前仅出现在浙江省的各类竞赛就有50多项之多。
针对这一问题,《办法》明确指出,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在竞赛产生的文件、证书、奖章显著位置需标注教育部批准文号以及“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等字样。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面向基础教育领域的全国性表彰、挂牌、命名、论坛等活动也存在一些违规举办的问题,影响基础教育生态,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办法》明确要求,这些活动也要参照《办法》进行管理,各地要加大查处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管理基础教育领域的各类活动。
目前,教育部已经设立专门的举报投诉电话,并将通过调研、巡查等方式,强化对竞赛活动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违规现象,将严肃处理。
(记者陈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