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推进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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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5 16:20: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加加减减 于 2018-8-25 16:22 编辑

记者从24日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国家医疗保障局将推进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加快实现对外出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的全覆盖,同时加快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指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时,只需向就医地的医疗机构支付需个人承担的费用,其他费用由就医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按协议约定与医疗机构结算,参保地与就医地再按月清算。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上半年,经国家平台结算的人次达到48.6万(含新农合3.5万人次),是2017年全年的2.4倍。一系列政策措施较大程度上解决了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报销往返路途远、手工报销时间周期长、手续办理复杂、自行垫付资金压力大等痛点问题。


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李滔介绍,下一步将加快实现对外出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这两类人员的全覆盖。她表示,将通过“三个一批”措施,提高两类人员备案率,加快解决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一是简化备案纳入一批,包括取消需就医地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证明盖章等;


二是补充证明纳入一批,对拟赴就医地工作的两类人员,在办理备案时改事前审查制为承诺补充制,即允许两类人员先在参保地备案,并承诺在就医地取得相关材料后及时补充,确保两类人员离开参保地前能及时备案;


三是便捷服务帮助一批,加快推广电话、传真、网络、APP等多种和备案及查询方式,逐步实现备案服务“不见面、零跑腿”。


此外,加快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将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建立台账、倒排时间、加强督导,将两类人员集中地就医地基层医疗机构接入国家平台,并确保年底前所有县级行政区至少有一家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县级行政区全覆盖。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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