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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厂长 林伟国15218041496
工程承包方 谢萼恩15986493880
深圳雅玛西公司负责人财务部 吴俊伟13923756219
本人是平远县人士,从事挖机行业,以去年7月13日为平远县南沙第二工业园雅玛西公司建筑工程使用挖机,作业18.30小时费用3100元,至今未结付,当初由谢萼恩叫挖机炮头打水泥块,打了7个半小时,炮头是200元一个小时合计是1500元,谢萼恩当事说时间费用都由雅玛西公司承担,干完炮头以后,林伟国接着叫挖机清理厂区后面的杂草和地表整平,用了11个半小时,每小时140元计1600元 ,干完以后由林伟国签字确认,说上报公司 钱到了就直接打到账号,经过一个月后雅玛西厂长林厂一直以老板为借口多次推脱,到十月份林伟国又说公司要发票,有了发票公司就会把账结了,我又去国税花了94元去开啦发票,开了发票以后我每个星期都催促林伟国,说吧发票送到深圳总公司给大老板签字了,每一次他都说快了快了,后来又说炮头是承包方的事,我就找谢老板,谢老板说不关他的事,谢老板把深圳公司负责人吴俊伟的电话给我,我打电话给他,他说找这件事负责人。就这样拖到现在都又过去了半年,多次催促没有结果,我就去平远派出所,派出所说不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要去找劳动局,来到劳动局,当局又说我没有工程合同,不予受理,当时我觉得没希望了,我想到有困难找警察,我就拨打了110,接听电话的当班人员以没有出打人事件,不给立案。我辛辛苦苦的血汗钱难道就这样追不回来了吗?我该怎么办,国家党能为我做主吗?
以上事情绝对属实,本人绝无虚构,望各界人士看看雅玛西公司的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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