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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资格认证即将启动 下月起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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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8 17:55: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昨日,记者从市社保基金管理局了解到,我市2017年度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将于4月1日启动,至6月20日结束。符合认证条件的离退休人员,可在认证时间内带齐相关证件就近到居住地社保局或指定的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办理资格认证手续,逾期未认证的,将从7月起暂停发放养老金。
  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协助认证办法的通知》(粤社保函【2014】84号)的要求,我市从2017年4月1日起开展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2016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各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在市内居住的,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到居住地社保局或指定的银行网点进行认证;确因残疾、疾病等行动不便不能亲自前往办理协助认证手续的, 可委托亲属到居住地社保局进行认证(携带本人及委托人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在省内市外居住的,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到居住地社会保险机构就近办理异地协助认证手续。如需办理联系信息变更,可一并办理。在省外居住的,可登录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下载《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表(个人)》,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协助认证后,寄回参保地社保局。
  工作人员提醒,各位离退休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资格认证手续,未认证或未通过认证的,社保部门将从今年7月起暂停发放养老金。据了解,目前我市办理协助认证的服务网点有市邮政储蓄银行92个网点,各服务网点地址可登录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微信号、梅州日报民生一线公众微信号查询。
来源: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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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沙发
发表于 2017-3-28 19:25:41 | 只看该作者
带什么证件?不是按指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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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板凳
发表于 2017-3-28 19:45:22 | 只看该作者
文中括号里的有一句“携带本人委托人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其中的“委托人”应该是“被委托人”吧?



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在文中即指离退休人员。



被委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委托人从事民事、商事活动或者诉讼、仲裁活动的人。在文中即指离退休人员的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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