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爱飞)2017年是国家农业部实行珠江禁渔期制度的第7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五位一体、生态优先”的发展战略,更好地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推动渔业绿色发展。根据有关规定,今年农业部对现行珠江禁渔期制度进行了调整完善。我市管辖的韩江干流、支流首次纳入禁渔范围,禁渔期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禁渔期时间增加两个月 2月24日,《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下称《通告》)经过前期征求意见后正式对外公布,自此实施六年的珠江禁渔期制度作出了新的调整,禁渔期由原来的每年的4月1日12时至6月1日12时调整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时间增加两个月。另外《通告》中扩大了禁渔区范围,其中新增区域包括了我市管辖的韩江干流、支流。这也是农业部实行珠江禁渔期制度以来,我市管辖的河流首次纳入禁渔区。《通告》规定,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禁渔期间将给予渔民适当补贴 记者了解到,禁渔期制度是在天然水域主要经济生物的繁殖期和幼鱼生长期禁止捕捞作业,减少对水生生物产卵群体和幼体的损害,使水生生物资源得以休养生息。珠江禁渔对养护珠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珠江流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市农业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3月至6月是淡水鱼的产卵期,江河中可见大量怀卵、怀精亲鱼,是内陆水域最适合休渔的季节。11月、12月、1月、2月因气温较低,渔民作业不便,渔获量较低。而6月至10月气温较高,渔获量也较高,利于渔民捕捞作业。“春季雨水充足不利于捕捞,同时洪涝期间出门作业也很危险,等中秋过后再去捕鱼时鱼又多又肥。”对于我市管辖的河流纳入禁渔区,渔民钟钦胜表示支持。钟钦胜告诉记者,禁渔期间一方面是产量小,另一方面雨水泛滥也不利于船只作业,是为渔民自身安全考虑。 记者从市渔政部门提供的数据了解到,目前全市约有455艘渔船,渔船作业人员约900人。在禁渔期间,根据相关规定将对禁渔区渔民给予适当补贴。同时为增强禁渔效果,全市各地将大力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增加流域经济鱼类的种群和数量。在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间,渔政部门将集中力量,加强禁渔期间的巡查管理,严惩非法捕捞行为,以确保禁渔期制度的顺利实施。 来源: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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