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30日电
备受关注的中国传媒大学女大学生被害案30日宣判。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斯达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斯达和被害人周某某(女,殁年22岁)是中国传媒大学的同级校友。为寻求刺激并经预谋,李斯达以拍摄微电影为名,于2015年8月9日14时许,将周某某诱骗至李斯达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北侧阳光家园的暂住地,持事先准备的水果刀将周某某杀害。在周某某拨打电话求救期间,李斯达对施救人员谎报地址,致周某某因失血性休克死亡。李斯达作案后于2015年8月1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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