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16-12-29 09:20 编辑
元旦起交通违法全面记分 “旧违法”设6个月过渡期
南方网>广东精选 元旦起交通违法全面记分 “旧违法”设6个月过渡期
惠州等地交警部门相继发布消息称,明年1月1日起交通违法将实行全面记分。27日,省厅交管局决定,全省各地从2017年1月1日起落实严格记分、全面记分管理规定。
据介绍,根据新规,广东省所有地区、所有车辆、所有交通违法行为应记必记。最新的记分通知强调,“旧违法”设6个月的过渡期,“新违法”全面记分。
解释:也就是说,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发生的除上述第二条以外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执行6个月过渡期政策,按原办法处理,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2017年7月1日后处理的,落实全面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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