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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旦起交通违法全面记分 “旧违法”设6个月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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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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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9 09:18: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16-12-29 09:20 编辑

  元旦起交通违法全面记分 “旧违法”设6个月过渡期  

  南方网>广东精选   元旦起交通违法全面记分 “旧违法”设6个月过渡期  

  惠州等地交警部门相继发布消息称,明年11日起交通违法将实行全面记分。27日,省厅交管局决定,全省各地从201711日起落实严格记分、全面记分管理规定。   

  据介绍,根据新规,广东省所有地区、所有车辆、所有交通违法行为应记必记。最新的记分通知强调,“旧违法”设6个月的过渡期,“新违法”全面记分。  

  解释:也就是说,201311日至20161231日期间我省发生的除上述第二条以外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执行6个月过渡期政策,按原办法处理,时间为201711日至2017630日。201771日后处理的,落实全面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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