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开车撞人逃逸 到案后仍不知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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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4 17:17: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喝酒、无证、撞人、逃逸……22日,男子范某开车在大埔县高陂镇撞倒多辆机动车、撞伤3人。目前,范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当日下午1时45分许,大埔警方接到多名群众报警,称一辆银色小汽车在高陂镇街区快速行驶,连续撞倒多辆机动车,造成3人不同程度受伤,3辆摩托车和1辆小车损坏,之后逃离现场。民警接报后立即开展查缉工作,于当日下午2时许找到了涉案车辆及驾驶员,依法将人和车扣留至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警方称,到案后,该车的驾驶员仍醉意矇眬,完全不知发生了交通事故。

  驾驶员酒醒后,民警立即对其开展审查工作。据查,驾驶员范某(男,28岁,江西省人)当天在高陂镇罗基村一饭店吃午饭并喝了酒,后无证驾驶粤MFW**6号牌小汽车,在高陂镇白玉路和玉南路行驶,在不同路段撞倒多辆机动车后离开现场。对此,范某供认不讳。经初步检验,范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9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在审查期间,范某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22日晚,范某因无证驾车且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20日,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在此,警方提醒广大驾驶员,行车时一定要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无证不能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后应第一时间报警处理,切勿逃逸,否则要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来源: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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